需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的事项有( )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公司章程
股权转让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1)股东会行使职权主要采用决议的形式,股东以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故选ABC。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