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事项是( )。
A、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
B、听取和审议厂长(经理)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
C、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
D、决定职工培训计划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依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52条的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有: 第一,听取和审议厂长(经理)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第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第四,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五,根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投资的机构的决定选举厂长(经理),报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