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
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C、聘任或解聘董事;
D、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第46条的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1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