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外广告史(江苏)(00641-js)
> 题目详情
近现代我国对广告的法制化管理是如何体现的?
分类: 中外广告史(江苏)(00641-js)
发布时间: 2024-09-05 02:32
浏览量: 2
近现代我国对广告的法制化管理是如何体现的?
【正确答案】:1.近现代中国的广告管理开始于1904年,由清政府颁布的《商标注册试行试办章程》,这是我国最早的商标法。2.1923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商标法》,同时颁布《商标法施行细则》,并设商标局进行管理。但由于政局混乱,管理工作并无明显起色。3.20世纪20年代的《民律法案》,是我国最早的广告管理法规条款,对广告的解释、效力、悬赏等做了16条规定。4.国民政府时期的民法、刑法、交通法、出版法中均有涉及广告的条款。
【题目解析】:p83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我国最早使用“广告”一词的中文报纸是()。
“广告”一词真正意义上以中文形式出现在中文报纸上是在()。
《申报》上刊出的()是国内报纸第一次正式使用“广告”一词。
拉斯克曾说:“广告是印刷形态的推销。”这句话揭示了广告一个最为核心的含义,即广告是一种()。
1926年我国著名报学史专家()提出了广告的定义:“广告为商业发展之史乘,亦即文化进步之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