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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0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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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20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
分类: 法律基础(08118)
发布时间: 2024-09-06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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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借给朋友甲人民币20万元用于买房,有借条为证。乙要购房,想向甲要回自己的钱。此时乙才发现,甲不仅被工作单位开除,没有了正常的收入,而且举了不少外债。为了躲避债权人的讨债,甲干脆将购买的房子过户到了其姐姐的名下。当乙向甲讨要自己的20万元时,甲承认这笔债务,但声称无能力偿还。问: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实现自己的债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销甲的赠送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债权甲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甲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甲转让财产的行为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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