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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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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其可救济的途径是( )
分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
发布时间: 2024-09-06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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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其可救济的途径是( )
A、向审计机关申请
B、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C、提起行政复议
D、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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