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于2002年6月与李某(女)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女。为了能有一个儿子,张某在没有与李某离婚的情况下,伪造了假身份

分类: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924) 发布时间: 2024-09-06 12:07 浏览量: 0
张某(男)于2002年6月与李某(女)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女。为了能有一个儿子,张某在没有与李某离婚的情况下,伪造了假身份证与王某在2007年9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第二年,张某与王某生育一子。后李某知晓了真实情况,请求法院判决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与李某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
B、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构成重婚,重婚为无效婚姻
C、无论王某是否知晓张某已婚,均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D、在王某不知晓张某已婚的情形下,不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
【正确答案】:ABCD
名师解析:张某与李某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因为他们在2002年6月办理了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程序。张某在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伪造身份证与王某再次办理结婚登记,这构成了重婚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无效的,因此张某与王某的婚姻是无效的。无论王某是否知情,张某的重婚行为都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至于刑法上的重婚罪,它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如果王某不知情,她可能不会构成重婚罪,但这并不影响张某的重婚行为的违法性。因此,选项A、B、C、D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