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04年结婚,婚后共同居住在王某2001年承租的公房中,2006年双方共同购买此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王某名下。2008年双方因感情破裂同意离婚,但就该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应当认定为
A、个人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一方
B、个人财产,但没有所有权的一方享有居住权
C、个人财产,但没有所有权的一方可从享有所有权一方得到其出资的补偿
D、夫妻共同财产
【正确答案】:D
名师解析:根据题目描述,王某与张某结婚之后共同购买了房屋,尽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王某名下,但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B、C均将房屋视为个人财产,这与法律规定不符。选项D正确地指出了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