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
> 题目详情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分类: 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
发布时间: 2024-09-08 06:26
浏览量: 1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不可以由非股东担任
C、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D、未成年人可以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现行公司法中,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置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关于公司设立的性质,学界大体上有三种学说,目前多数学者所持观点是
公司设立行为的基本性质属于
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是
以( )为标准,企业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某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成立,公司的住所应当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