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
> 题目详情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权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必须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分类: 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
发布时间: 2024-09-08 06:23
浏览量: 0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权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必须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
A、1%以上的股份
B、3%以上的股份
C、5%以上的股份
D、10%以上的股份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股份有限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该临时提案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及时通知其他股东。该提案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关于公司设立的性质,学界大体上有三种学说,目前多数学者所持观点是
公司设立行为的基本性质属于
设立中公司的法律性质是
以( )为标准,企业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某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成立,公司的住所应当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