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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
分类: 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
发布时间: 2024-09-08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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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
【正确答案】: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为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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