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10%, 30%, 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出资

分类: 企业与公司法学(07945) 发布时间: 2024-09-08 06:10 浏览量: 2
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比例分别为10%, 30%, 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丙将自己在该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以下几种意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B、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
C、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
D、丙有权自由地转让出资,无需经甲、乙同意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