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丁某死亡,遗产由妻子甲与两个孩子乙、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因为当时甲又怀孕,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了1万元的遗产份额,那么(

分类: 民法(专升本)(z0004) 发布时间: 2024-09-16 11:30 浏览量: 3
教师丁某死亡,遗产由妻子甲与两个孩子乙、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因为当时甲又怀孕,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了1万元的遗产份额,那么()
A、如果胎儿出生2个月后死亡,1万元全部由甲取得
B、如果胎儿出生时即死亡,l万元由甲继承1/2,乙与丙继承1/2
C、如果胎儿出生时即死亡,1万元由乙、丙均分
D、如果胎儿出生后2个月死亡,1万元由甲、乙、丙3人均分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遗产分割时为胎儿保留的必要份额,应依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婴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本题中,胎儿出生后存活了两个小时才死亡,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甲作为婴儿的母亲,依法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