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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专升本)(z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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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
分类: 民法(专升本)(z0004)
发布时间: 2024-09-1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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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去朋友家做客,不慎将手机遗忘在乙家,乙发现后没有通知甲,而是自用。1周后,乙将手机丢失,后来甲得知此事,要求乙返还手机,乙不愿返还,为此引起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无因管理
B、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善意占有人
C、甲无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保管人
D、甲有权请求赔偿,因为乙是恶意占有人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中乙明知是甲的手机而据为己有,属于恶意占有。后来乙将甲的手机弄丢,应当对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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