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费用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分类: 机电工程 发布时间: 2023-11-02 22:07 浏览量: 1

A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费用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不合理。

理由是:A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虽然有合同约定,但该约定显然违背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与供热和供冷系统保修期规定为两个采暖期或两个供冷期不符,是无效的约定。所以,A施工单位虽然承担了维修任务,更换了平衡调节阀,以保修期满为由,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费用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