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第(1)项至第(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分类: 审计 发布时间: 2023-11-02 22:39 浏览量: 1

针对上述第(1)项至第(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应当对重要的银行借款实施函证程序。

(2)不恰当。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时,应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函证/在期末审计时应再次发函。/只有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才可以在期中实施函证。

(3)不恰当。函证不能为准确性、计价与分摊认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提供充分证据。

(4)不恰当。还应考虑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错误,以及管理层的诚信度。

(5)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