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能否取得房屋A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分类: 经济法 发布时间: 2023-11-02 22:42 浏览量: 0

周某能否取得房屋A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周某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题目中房屋市场价格690万元,而周某支付的价款是200万元,这不是合理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周某不能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