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公司关于其无需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分类: 经济法 发布时间: 2023-11-02 22:42 浏览量: 0

D公司关于其无需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D公司的主张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因此对于F公司无需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