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交车上乘客因心脏病身亡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应由丙公司承担?并说明理由。

分类: 经济法 发布时间: 2023-11-02 22:42 浏览量: 0

对于公交车上乘客因心脏病身亡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应由丙公司承担?并说明理由。

公交车上乘客因心脏病身亡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应由丙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中,是因为该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不应该由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