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7年9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7年12月30日竣工。但在2017年10月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

分类: 目标控制(土木建筑) 发布时间: 2023-11-03 00:32 浏览量: 1

某工程原定2017年9月3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7年12月30日竣工。但在2017年10月因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00万元,则该工程合同价款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A:调增50万元

B.B:调增75万元

C.C:调增100万元

D.D:不予调增

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