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p>(1)[工作底稿的记录要求]A注册

分类: 注册会计师必过-审计2019-第六章审计底稿 发布时间: 2024-01-20 12:01 浏览量: 1

A注册会计师负责对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工作底稿的记录要求]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某张大额采购发票的真实性产生怀疑,通过税务机关的发票查询系统进行了验证,因未发现异常,未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查询过程。

(2)[识别特征]A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发运单实施细节测试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发运单上载明的发货日期和购货方作为识别特征。

(3)[记录职业判断的理由]A注册会计师拟利用甲公司2017年度审计中获取的有关存货和成本循环的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将信赖这些控制的理由和结论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4)[事务性变动]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甲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日次日收到一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确认金额无误后将其归入审计工作底稿,未删除记录替代程序的原审计工作底稿。

(5)[工作底稿归档期限]审计报告日期为2019年4月18日。A注册会计师于2019年4月20日将审计报告提交给甲公司管理层,并于2019年6月19日完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

(6)[保存期限]在完成审计档案归整工作后,A注册会计师收到一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其结果显示无差异。A注册会计师将其归入审计档案,并删除了在审计过程中实施的相关替代程序的审计工作底稿。

要求:

分别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不恰当。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查询的过程。

(2)不恰当。所述识别特征不具唯一性/应将发运单的编号作为识别特征。

(3)恰当。

(4)恰当(解析:归档期间收到,不涉及实施新的审计程序或获取新的审计证据,也没有形成新的审计结论)。

(5)不恰当。应当在报告日后六十天内将工作底稿归档,即2018年6月17日前。

(6)不恰当。在完成审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注册会计师不应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届满前删除或废弃任何性质的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