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 )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分类: 武安税务征管2020年03月综合题 发布时间: 2024-01-20 19:11 浏览量: 0

自2019年4月1日至( )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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