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法(00230)
> 题目详情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之后,甲未付款但提出让乙先交货,乙拒绝。乙行使的是
分类: 合同法(00230)
发布时间: 2024-08-09 05:41
浏览量: 4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先付款,乙再交货。之后,甲未付款但提出让乙先交货,乙拒绝。乙行使的是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履行抗辩权
D、先诉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B
【题目解析】:顺序履行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已到合同履行期之后应为给付义务的一方,享有在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p145-146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以合同签订是否以约定将来订立合同为目的为划分标准,合同分为
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下列选项中,适用合同自由原则的情形是
上海的甲于3月1日发出要约信函给北京的乙,特别说明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