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法制史(00223)
> 题目详情
清末司法改革后,大理院的性质是
分类: 中国法制史(00223)
发布时间: 2024-08-10 22:21
浏览量: 0
清末司法改革后,大理院的性质是
A、全国最高立法机关
B、全国最高司法行政机关
C、全国最高监察机关
D、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正确答案】:D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夏朝中央最高司法官是
商朝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是
西周“寇攘奸宄”罪中的“寇”是指
《法经》中规定“博戏”行为的篇目是
秦朝的法律《工人程》规定的内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