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选拔朝廷文字秘书的制度如何?

分类: 中国秘书史(00523) 发布时间: 2024-11-05 23:08 浏览量: 0
宋朝选拔朝廷文字秘书的制度如何?
【正确答案】:北宋时,由于王安石改革科举,考试内容由重文学、诗赋改为重经义、策论,被录取者虽通晓经学,但文学水平降低,不太熟悉公文拟写,使朝廷在起草诏、诰、章、表等公文时,极感缺乏专门人才。为此,宋哲宗特设宏词科,专门选拔朝廷所需的文字秘书,规定只有取得进士资格者才能报考,以要求考生必须博览古今,熟悉经吏,必须有很高的文学修养,在此基础上再试其公文的写作能力。自此形成了两宋选拔朝廷文字秘书的制度。南宋高宗时,改宏词科为博学宏词科,并放宽报考限制,以扩大生源,、不论有无出身者皆可应试。但是,考试规则愈加严格,考试内容的应用性更强,规定“以制、诏、书、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十二件为题”。凡报考者,须依这十二种文体各作应用公文两篇,于报名时递交礼部,由学士院中的学官审阅,合格者才准予考试。考试时从十二种文体中取六种命题,答案要求准确、通顺、简练。录取者分上、中、下三等授职,并可减少磨勘年数,即升迁的考核期。宋代的这一制度,以直接考核拟写应用公文的能力选用秘书,选拔的目的具体,要求明确,将秘书选拔制度大大推进了一步。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朝廷文字秘书的不足,使中央政府日常公文的起草工作能顺利进行,并有助于公文质量的提高。同时,从这些选拔出来的文字秘书中涌现出不少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