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和评价历代信访活动。
【正确答案】:历代信访活动首先表现在机构的设置上:如登闻鼓最晚从晋代开始一直沿用到清代。唐朝武则天时创设专职的中央信访机构——匦使院。宋代,中央信访机构分为两个:鼓院为初级机构,捡院为高级机构。明代,由中央总收文机构通政司兼理信访事务,直接对皇帝负责。清沿明制,并将登闻鼓厅并入通政司。其次表现在信访制度上:如逐级上访制度,历代只在中央政府设置有信访机构,各级地方政府中行政、司法不分,故不设信访机构,其信访事件由地方行政长官或僚属处理,民众遇有冤屈,须先至县衙门申诉,然后逐级上诉,不许越级上访,更严禁动辄赴京城告状。又如交办制度,凡中央信访机构收受的信访案件,一般交原告所在地的上级衙门办理;有的则交原告所在地的衙门办理。又如派员审理制度,有些重大的上访案件,经皇帝审阅后,委派朝官或地方大员调查处理。又如会审制度,对一些重大的冤假错案,信访机构无法解决的,就由皇帝命朝廷各职能部门共同审理。又如御裁制度,古代中央政府的信访机构权力很小,凡所收受的诉状,一般都进呈皇帝裁决。从上述历代信访制度可以看出,其中的逐级上访制度、交办制度,减轻了中央信访机构的压力;派员审理制度和会审制度有助于提高信访处理的质量;御裁制度则使信访活动置于天子的恩威之下,起震慑作用,有助于整肃吏治。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古代社会的大多数时期政治黑暗,贿赂成风,平民百姓有理无钱,有冤屈而无背景,因此,上访能得到伸张正义者,实属少数。所以,历代的信访活动中,往往是黑暗大于光明,邪恶多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