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甲、乙以

分类: (初级)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 2023-11-03 02:32 浏览量: 1

2017年6月,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出资成立一个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甲、乙以货币方式出资,分别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丙以一项估计400万元的专利权出资。A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 2017年11月1日,该公司将其闲置的房屋出租给B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中规定“租金10万元”,漏写了“每月”两字,双方签字、盖章。2017年12月1日,该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房租时,其以租金4000是全年为由拒绝支付。 因与其他股东意见不合,甲打算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下列关于丙股东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丙以专利权出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B.丙以专利权出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C.丙出资的专利权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资产,但是可以低估

D.丙出资的专利权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正确答案是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