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正大公司”)基于有进有退的经营策略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了相关的投资与资产处置业务,正大公司2015~2017年对A公司股票投资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5年1月1日,正大公司定向发行每股面值1元,公允价值为4.5元的普通股1000万股作为对价取得乙公司30%有表决权股份,在交易前,正大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且不持有A公司股份,交易后,正大公司能够对A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6000万元,除行政管理用W固定资产外,其他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分别与其账面价值相同。该固定资产原价为500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已计提折旧100万元,当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4年,与原预计剩余年限相一致,预计净残值为0,继续采用原方法计提折旧。 2.2015年8月20日,A公司将其成本为900万元的M商品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1200万元出售给甲公司,至2013年12月31日,正大公司向非关联方累计售出该商品50%,剩余50%作为存货,未发生减值。 3.2015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6000万元,因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未发生其他影响A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要求: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480/4-500/5)-(1200-900)*50%}*30%=1749(万元) 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200*30%=60(万元) 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749 ——其他综合收益 60 贷:投资收益 1749 其他综合收益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