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份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7500万元。经审核发现,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投资时支付款项6000万

分类: 涉税服务实务 发布时间: 2023-11-03 02:46 浏览量: 1

2016年8月份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7500万元。经审核发现,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投资时支付款项6000万元,并拥有乙公司40%股权,采取权益法核算。在股权转让时,该项投资的账面记录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借方余额6000万元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余额2000万元。 问题: (1)作出甲公司该项股权转让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该项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在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1)借:银行存款                  7500     投资收益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6000            ——损益调整          2000 (2)①企业所得税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7500-6000=1500(万元)。 ②会计本期确认投资收益在借方,损失500万元,故应纳税调增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