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戊。

分类: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发布时间: 2023-11-03 03:10 浏览量: 0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有效,出卖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1/2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C.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已经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

D.无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同意

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