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甲提供临街店面用作经营,乙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丙出资10万元,丁以自己制作法国大餐的手艺出

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发布时间: 2023-11-03 05:59 浏览量: 1

甲乙丙丁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甲提供临街店面用作经营,乙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丙出资10万元,丁以自己制作法国大餐的手艺出资,甲与丙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甲收回房屋,分担债务10万元,遂要求乙丙丁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甲无关”的字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和丁为合伙人,曱和丙不是合伙人

B.甲与乙丙丁之间的约定经债权人同意后有效

C.甲以房屋价值为限对餐馆债务承担责任

D.如果戊加入经营,需要对入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