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

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发布时间: 2023-11-03 05:59 浏览量: 0

新疆的蓝天公司欲在北京与外国人杰克设立一家合营企业,遂找到在北京的绿野公司,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与外国人杰克合资设立合营企业,约定由蓝天公司实际投资、绿野公司作为合营企业的名义股东。于是,绿野公司与杰克、史密斯、德胜公司、昌南公司一起签订了合营合同,成立合营企业宇宙公司。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宇宙公司成立后,绿野公司拒不履行其与蓝天公司之间的合问,致使蓝天公司无法实现投资 目的且遭受损失,则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蓝天公司可以直接向宇宙公司提出主张,取代 绿野公司的股东地位

B.蓝天公司有权请求解除与绿野公司之间的合 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C.蓝天公司有权要求法院宣告与绿野公司之间 的合同无效,并要求绿野公司返还股权

D.蓝天公司有权要求绿野公司返还投资在宇宙 公司的财产

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