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

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发布时间: 2023-11-03 05:59 浏览量: 0

北京市a区甲公司与大连市b区乙公司在大连市c区签订购买鲜活鱼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送货,并且必须在7月2日前将货物送到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于是乙公司找到大连市e区的丙运输公司,与其签订了1份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乙公司在大连市f区的货物于7月1日前运至北京市d区水产品市场。后丙公司以注册地在大连市b区的车辆进行运输。该车在从大连向北京运输途中,行至天津附近发生车祸,车、货俱损。7月2日,甲公司收到残损货物,于是便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公司得知货物损失后,也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则以车祸责任不在己方为由拒绝赔偿,甲公司、乙公司都欲向法院起诉。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约定管辖法院,则对甲、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a.北京市a区人民法院

B.b.大连市b区人民法院

C.c.大连市c区人民法院

D.d.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是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