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1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

分类: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发布时间: 2023-11-03 05:59 浏览量: 0

甲男与乙女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不久后,两人同居。同居期间,甲出资1万元,乙出资5000元,共同购买1台笔记本电脑。3个月后,乙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甲告知已借给丙使用,不久即可归还。亊实上,甲因赌六合彩需要用钱,将该电脑出质给丙,得借款1万元。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丙以1.2万元价格将该电脑卖与丁。乙得知后,与丙、丁发生纠纷。对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本案中,丙能够取得该电脑的质权

B.本案中,丙对甲所有份额能够取得质权,对乙 所有份额不能取得质权

C.本案中,丁能够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理由是 善意取得

D.本案中,丁不能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