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分类: 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 发布时间: 2023-11-03 06:21 浏览量: 2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A.10%

B.20%

C.30%

D.40%

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