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越公司拟进行一项开发性投资,甲方案第一年需投资固定资产80万元,使用寿命为5年,到期后残值不计,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16万元,第一年还需垫支运营资金10万元,但该年不产生收入,从第二年至第六年,每年产生营业收入200万元,付现成本60万元,所得税率25%,资金成本率为10%,并假定垫付的运营资金于第六年年末一次收回。乙方案是在6年后进行开发,届时其固定资产投资和运营资金垫付金额以及使用年限,与甲方案完全一样,但其产生的营业收入不同,经测算,如果将第6年年初作为起点,乙方案在那时的净现值将为446万元,已知年金现值系数PVIFA10%,4=3.170;现值系数PVIF10%,1=0.909,现值系数PVIF10%,6=0.564,(提示:税前利润=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折旧;年现金流量NCF=年营业收入-年付现成本-所得税=税后利润+折旧) 甲方案与乙方案按第一年年初计算的净现值(按四书五入取整计算)分别为()
A.291 万元,252 万元
B.323 万元,252 万元
C.191 万元,446 万元
D.333 万元,446 万元
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