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原先是采用一次性委托收款的方式来缴纳电费,供电公司电费出票一般在每月23日左右,因为该企业每次托收电费金额较大,银行有时会

分类: 营销服务培训 发布时间: 2023-11-09 00:15 浏览量: 0

某企业原先是采用一次性委托收款的方式来缴纳电费,供电公司电费出票一般在每月23日左右,因为该企业每次托收电费金额较大,银行有时会压票到次月1号才将该企业电费托出,这样就影响了供电公司当月电费的及时回收。针对这个情况,考虑到该企业用电情况一直比较稳定,供电公司建议该企业采取预托收方式分次划拨电费。通过协商,双方签订了预托收方式的电费结算协议,约定从签订新协议后的次月起,每月对其电费进行三次托收,前两次为预先托收,分别于当月的5号和10号预托上月电费的30%和40%,最后一次等当月电费出来后,再去托收剩余电费。预托收方式实施后,该企业的电费总能及时到账,很好地保证了电费按期回收。请评析这一案例。


【问题分析】
通过分次托收划拨电费的电费收缴方式,对银行来说每次托收的金额比较小,不太会出现压票情况,对客户来讲不用一次性支出大笔金额,避免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发生逾期履行。这样能够有效地减少月末欠费余额,降低电费回收风险。
【措施建议】
分次托收划拨电费的方式是供用电双方协商缩短债务履行期限,从而减少某一期限内的债务数额。这种电费收缴方式一般适用于履约信用较好且用电量较大的客户。采用这种电费收缴方式,供电方应当与用电客户进行充分地沟通、协商,不得违规强行采用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