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客户2016年的陈欠电费10万元(应于2016年12月10日结清),2017年2月又欠供电公司电费18万元(应于2017年2月10日结算),问截至2017年2月20日该户需向供电公司交纳的电费违约金数额是多少?
陈欠电费2016年违约金=100000×2‰×21天=4200元,
陈欠电费2017年违约金=100000×3‰×51天=15300元,
2017年2月欠费违约金=180000×2‰×10天=3600元,
合计违约金=4200+15300+3600=23100元。
截止2017年2月20日该户需向供电公司交纳电费违约金23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