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10:20分左右,某供电公司用电检查员会同城关台区抄表人员,在抄表过程中,发现一农业生产用户,在三相计费电能表的出

分类: 农网配电营业工技能等级认证题库-营销理论二级 发布时间: 2023-11-20 22:14 浏览量: 1

8月16日上午10:20分左右,某供电公司用电检查员会同城关台区抄表人员,在抄表过程中,发现一农业生产用户,在三相计费电能表的出线上,私自转供一基建工地临时用电,现场核定用电设备容量为8.2kW,使用起迄时间难以确定,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后,拆除了私自违约转供用电接线。(电价:农业生产0.54元/kWh,工商业及其它0.7525元/kWh)

此行为违反以下规定:(1)《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用户不得自行转供电”。(2)《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日期按三个月计算”。
①应补交违约用电量其差额电费:8.2kW×12小时×180天×(0.7525元/kWh-0.54元/kWh)=3763.8元
②同时应补交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3763.8×2=7527.6元。
③合计补收违约用电量的差额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3763.8+7527.6=1129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