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银行独立董事薛某为德安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大恒银行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薛某所在的德安会计师事务所也进行了投标并最终中标,因此在该行董事会审议聘用德安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薛某向董事会说明了情况并请求回避,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规定,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