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071-2014)6.1.6,水轮机安装高程应根据水轮机各种运行工况下必需的吸出高度和相应的尾水位确定,并符合哪些规定?
(1)装机大于2台时,宜满足1台机组在各种水头下最大出力运行时的吸出高度和相应尾水位的要求; (2)装机1台~2台时,宜满足1台机组在各种水头下50%最大出力运行时的吸出高度和相应尾水位的要求; (3)转桨式水轮机宜根据电站水头、流量、出力和转轮空化系数的实际组合工况进行计算确定,并满足尾水管出口顶部淹没0.5m以上的要求; (4)冲击式水轮机的安装高程应根据发电的最高尾水位确定,并满足不小于0.3m的通气高度要求; (5)立式水轮机尾水管出口顶缘应低于最低尾水位0.5m,卧式水轮机尾水管出口的淹没水深应大于0.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