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因乙家的围墙太高,甲两次攀爬都没能爬上去,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

分类: 501-1630法律基础单选题 发布时间: 2023-12-01 12:13 浏览量: 0

甲前往乙住所杀乙,到达乙居住地,因乙家的围墙太高,甲两次攀爬都没能爬上去,遂返回。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没有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是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