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份,营销稽查人员发现某县公司38户高压客户送电后超过2个月无算费记录,高压用户首次抄表及时情况指标异常。查询SG1

分类: 营销线损调考判断及简答计算题 发布时间: 2023-12-01 12:13 浏览量: 2

2017年6月份,营销稽查人员发现某县公司38户高压客户送电后超过2个月无算费记录,高压用户首次抄表及时情况指标异常。查询SG186营销业务应用系统,这38户均注明为光伏用户,10千伏高压供电、变压器容量在100~400千伏安之间,采用高供低计计量方式,无算费记录最短69天、最长92天。经督促,某县公司核查后回复:此38户均为光伏扶贫项目用户,因装表人员不熟悉新业务,按照普通用户装表,造成上网电量与自用电量表计示数类型不统一,系统无法正常抄表算费。经过集中整改,目前已经解决此类问题,在7月份对38户进行了补抄。请对该异常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发生异常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不了解客户负荷性质,电能表接线有误。按照规定全额上网的10千伏发电关口,可以安装一块上网电量计量表计,正向计量发电量、反向计量用电量(主要为变损电量和逆变器待机电量)。装表时应将逆变器侧视为电源侧、配网侧视作用电侧接线,若按照普通用电客户接线,则会出现所谓接反的情况:即正向反映用电量、反向反映发电量。二是在方案编制时计量方式选择不准确。应按照高供高计方式计量,这样不论是否发电,均能公平计量变损及逆变器待机电量;三是市公司营销部对县公司新型营销业务办理的指导不力,未能规范开展光伏扶贫项目的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