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2014年8月通过营销稽查监控系统发现:某居民用户5月份用电量为303kWh,7月份用电量为3746kWh,超上月1

分类: 营销线损调考判断及简答计算题 发布时间: 2023-12-01 12:13 浏览量: 2

【背景材料】2014年8月通过营销稽查监控系统发现:某居民用户5月份用电量为303kWh,7月份用电量为3746kWh,超上月1136%。去年同期为898kWh,本月超去年同期317%。经稽查人员组织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核查,该户现场表计资产号、指数均与营销业务系统吻合,因该户安装并使用了数台大功率玩具电热绒机用于生产经营,造成居民大电量,实际违约用电10天,违约期间用电量为1498kWh。(居民生活和普通工业电费差价:0.3285元/KWH) 【问题】请从营销稽查角度分析案例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答案要点:1.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一条在用户受电点内难以按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时,可装设总的用电计量装置,然后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的比例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确定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量的比例或定量进行分算,分别计价。该户可申请安装一块普通工业电能表计费。 2.根据用户违约用电情况,追补违约期间居民生活和普通工业差价电费,追补电费492.09元,违约使用电费984.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