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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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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欲杀乙,举刀来到乙门口,信念发生动摇,害怕承担刑事责任,遂放弃了犯罪,但事实上,乙那天根本不在家。甲的行为属于
分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发布时间: 2024-07-20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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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欲杀乙,举刀来到乙门口,信念发生动摇,害怕承担刑事责任,遂放弃了犯罪,但事实上,乙那天根本不在家。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策划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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