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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二)(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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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我国《证券法》,下列人员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股票的是
分类: 商法(二)(00995)
发布时间: 2024-08-0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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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我国《证券法》,下列人员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股票的是
A、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
B、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C、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
D、上市公司的基层职员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详解] 本题考查民法知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上市公司的基层职员可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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