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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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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深圳(户籍所在地)的小张在上海出差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常住武汉的老李(邮件接收人,主营业地武汉)签订了一份商务合同,其
分类: 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发布时间: 2024-08-0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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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深圳(户籍所在地)的小张在上海出差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常住武汉的老李(邮件接收人,主营业地武汉)签订了一份商务合同,其中并未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该合同成立的地点为
A、武汉或深圳
B、小张的常住地深圳
C、上海和武汉
D、老李的主营业地武汉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成立的地点。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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