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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05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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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夫妇育有一子丙,丙不思进取游手好闲,虽已成年但没有任何收入,经常向父母要钱用于玩乐,父母不给便打骂父母。甲乙无奈与丙协商,夫
分类: 婚姻家庭法(05680)
发布时间: 2024-08-08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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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夫妇育有一子丙,丙不思进取游手好闲,虽已成年但没有任何收入,经常向父母要钱用于玩乐,父母不给便打骂父母。甲乙无奈与丙协商,夫妇二人不用丙养老送终,从此也不再给丙一分钱,脱离和丙的关系。丙自此离开了家。几年后,甲的老伴乙去世,甲也伤心过度一病不起。这时有人告诉甲,可以要求丙履行赡养义务。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甲可以要求丙履行赡养义务吗?
【正确答案】:甲乙与丙的关系并没有解除,在甲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可以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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