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向乙公司借款D万元,月息1%,借期1年。由于甲公司项目开发不顺利,到期无法偿还乙公司的借款。但乙公司得知丙单

分类: 公共法规判断题 发布时间: 2023-12-01 12:13 浏览量: 1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向乙公司借款D万元,月息1%,借期1年。由于甲公司项目开发不顺利,到期无法偿还乙公司的借款。但乙公司得知丙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120万元,并准备还款,甲公司让丙单位不用还款。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丙单位的债权来偿还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是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