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家庭法(05680)
> 题目详情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
分类: 婚姻家庭法(05680)
发布时间: 2024-08-08 22:30
浏览量: 7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
A、不予受理该诉讼请求
B、受理该诉讼请求,但判决不予支持此项诉讼请求
C、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就裁定不予受理
D、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 返回分类
返回首页 →
相关题目
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下列行为中属于“虐待”的是
下列关于亲等的说法错误的是
不属于我国《民法典》禁婚亲范围的是
甲按当地习俗向女友乙支付结婚彩礼20万元,婚后不久甲提出离婚并要求乙返还彩礼。关于该彩礼的返还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与刘某离婚并达成协议,3岁的儿子李路由母亲刘某抚养,如双方中一方再婚,李路由另一方抚养。后刘某在李路8岁时再婚,李某要求抚养
↑